问题 | 多长时间能够从起诉离婚到成功离婚 |
释义 | 一、多长时间能够从起诉离婚到成功离婚 3到6个月的时间能够从起诉离婚到成功离婚 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双方在诉讼中调解离婚的,或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离婚诉讼会判离的情形 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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