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需满足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需满足哪些要求 继承房产需满足的要求: 1.以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遗嘱、遗赠要合法有效; 2.遗产处分的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而不是他人房产; 3.继承人是合法的继承人即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被继承人已经去世,如果是采用法定继承的,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民法典中办房产继承要等公告期多久 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办房产继承的公告期,并不是一定需要公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继承房产的流程 1.评估。首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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