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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释义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法律特点有:
    1.主体特征。即家庭暴力特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2.形式特征。即家庭暴力并不仅局限于身体暴力,也包含精神暴力;
    3.行为特征。即家庭暴力属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争执、互殴等行为;
    4.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暴可以收集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证明对方家暴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收集证据的途径应当合法:
    1.悔过书。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书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可以证明对方家暴。
    3.医疗诊断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4.书证。
    5.其它。
    
    三、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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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0: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