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成立 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如下: 1.合同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完成要约和承诺; 2.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3.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如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非法成立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 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 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