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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有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释义
    一、拆迁有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
    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
    法律网提醒,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有: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享受合法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方式如下: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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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