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起诉离婚前应做好准备是: 1.积极搜集证据材料:审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案件事实也只能够用证据来证明,没有证据便不能胜诉; 2.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需要大量的法律知识,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3.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否则,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很难变为现实,合法利益也难以受到保护。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后不能和别人同居 离婚判决生效前,夫妻依旧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仍需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忠诚义务。如果诉讼离婚阶段一方有同居者的,是对婚姻的不忠,对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真正的婚姻结束是法院判决双方正式离婚,并且离婚判决书上诉期届满,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才是“离异”,这时才能与他人同居。 ![]() 三、离婚诉讼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