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申诉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逾期申诉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丧失申诉的权利;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劳动仲裁大约多久出结果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可以出结果。劳动仲裁结果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便可以出来。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期,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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