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驰名商标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所需条件有: 1.具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征; 2.认定机关主体适格,即由人民法院、商标局等机构予以认定;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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