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执行申请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撤销执行申请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撤销执行申请后是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还得立案吗 强制执行是立案了就能予以执行。如果当事人在二年的时效期间内依法申请法院执行,而法院予以立案受理的,能够立即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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