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个人债务对公司是否构成法律关系 |
释义 | 一、公司法人个人债务对公司是否构成法律关系 公司法人个人债务对公司不构成法律关系。 公司仅对公司的债承担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欠款,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责任替其偿还。 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法院在执行其财产是可以执行这部分股份。 二、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后,未清偿的债务就会消灭。公司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来解决该纠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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