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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哪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无效
释义
    一、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哪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无效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以下情况下可能存在无效:
    1.签订合同的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是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
    4.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下签订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二手房交易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出现欺诈、显失公平、威胁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
    1.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该房屋的产权证;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如申请过户登记,还需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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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