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办法是如果有设立的是担保物权,则债权人可以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担保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三、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财产会被冻结吗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财产会被冻结。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无力偿还债务的,其名下的存款、股票等会被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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