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是否须有订金协议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是否须有订金协议 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约定定金。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决定是否约定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效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包括的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 2.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价格等信息; 3.房屋的价款; 4.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纠纷解决办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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