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强制加班员工是否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拒绝强制加班员工是否有法律依据 拒绝强制加班员工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依据包括《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怎样办 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三、如何确定加班费基数 确定加班费的基数的办法:一般可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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