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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过户
释义
    一、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过户
    二手房买卖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过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什么
    1.登记申请书;
    2.买卖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买卖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经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房屋平面图(购买房改房的需要提供测绘机构出具房屋平面图);
    6.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
    7.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单位自建房首次出售的);
    8.卖方为单位的,单位性质为国有的应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售房的证明;单位性质为集体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职代会决议;单位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9.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10.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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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