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如何界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界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下: 1.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3.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4.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6.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失费需要什么证据 精神损失费需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医疗证明等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精神损失费诉讼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