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追偿面对欠债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一、债务追偿面对欠债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债权人要讨债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债务追偿权可以转让吗 债务追偿权不一定可以转让,追偿权是属于债权的一种,如果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追偿权可以依法转让。 如果而且追偿权具有专属性的,是不能转让的。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务追偿期限两年还是三年 债务追偿期限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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