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与订金的略有差异何在 |
释义 | 一、定金与订金的略有差异何在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不同,订余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定金的分类是怎样的 合同定金的分类是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 三、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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