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交通事故中哪些损失可以得到赔偿 |
释义 | 一、在交通事故中哪些损失可以得到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如下 1.车辆损失; 2.其他财产损失。指的是受害人随身或者随车携带的财产发生损失的情况; 3.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包括误工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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