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责任可否被免除 |
释义 | 一、保证责任可否被免除 保证责任一般情况是不能被免除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保证,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三、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具体期限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