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收集交通事故索赔所需的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如何收集交通事故索赔所需的证据材料 如下收集交通事故索赔所需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听资料 2.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 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 二、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限 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限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人伤理赔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理赔程序该怎么走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后进行定损; 3.携带要求的资料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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