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清单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二、医疗事故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三、怎么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应当向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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