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死刑缓期的应用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死刑缓期的应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法律网提醒您,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判死刑请律师有用吗
    判死刑请律师有用。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委托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
    
    三、缓刑和死缓的不同点是什么
    死缓和缓刑的区别:
    1.执行机关不同:死缓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2.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