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形下侵权者无需负责任 |
释义 | 一、有哪些情形下侵权者无需负责任 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有: 1.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二、侵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方式 侵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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