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婚姻无效的必备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婚姻无效的必备资料有哪些 申请婚姻无效的必备资料有: 1.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自己已有配偶的证明即结婚证及双方的身份证; 2.以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自己与他人血缘关系的证明、结婚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3.以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结婚证、自己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可以分割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能分财产。但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能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三、婚姻无效孩子是婚生子女吗 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不为婚生子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不为婚生子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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