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终止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2.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3.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5.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6.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3.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6.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7.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8.请求国家赔偿; 9.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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