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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以及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署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是首次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无合同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3次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3.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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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