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申请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所需证明材料有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仲裁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劳动仲裁申请到哪里 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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