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是: 1.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 2.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 3.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 5.被拘留人必须在看守所关押。 6.不允许秘密抓人。 二、被刑事拘留30天是否会有案底 法律网提醒您,被刑事拘留30天是否会有案底视下述情况而定: 1.对重大嫌疑分子经过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进行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因为案底是犯罪记录,只有被定罪处罚的被告人才会留下案底。行为人的犯罪档案一般会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2.但是如果经公安机关侦查,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三十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见家属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见家属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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