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申请所需的关键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申请所需的关键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申请所需的关键材料有: 1.申请书 2.申请人民调解,患方需出示身份证明、就医材料; 3.患者已死亡的,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应当提交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证明; 4.医方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 三、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包括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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