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销售假药罪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假药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销售假药罪的定性标准和处理规定是哪些? 销售假药罪的定性标准和处理规定是: 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处理规定方面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销售假药罪要立案追诉吗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网提醒您,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2.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3.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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