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法提起公诉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依法提起公诉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依法提起公诉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数量的要求,只有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3.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 三、公诉案件会当庭宣判吗 公诉案件会不会当庭作出宣判,要依据具体的案件而定,公诉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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