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条件是: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的注意问题 1.本罪为危险犯 所谓危险犯,通俗讲就是只要具备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危险就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2.生产、销售行为 法律没有对本罪的生产、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解释,一般认为,所谓生产是从原料投入到产品出产的全过程,包括原料的采集、收集、配制以及加工、制造等行为。法律网提醒您,所谓销售是一般指对人有偿提供商品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行为人犯生产假药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