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贪污罪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贪污罪构成的要素是如下的: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 二、贪污罪的减刑条件是如何的 贪污罪的减刑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七十八条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三、贪污罪的判刑规定是什么 1.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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