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一般有限制。如果是财产赔偿的话为两年,如果有人身赔偿的话则为五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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