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别医疗事故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判别医疗事故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判别医疗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事故责任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免责的情形有: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三、医疗事故赔偿等级标准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 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其他赔偿标准。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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