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规定收到文件的起算日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法规定收到文件的起算日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的计算日是收到罚单、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的通知书的日期。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若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二、行政诉讼时效中止应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解决方式为: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诉讼时效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行政诉讼法如何保护公民的权力 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的权力的办法: 1.完善工作机制; 2.坚持审判监督程序; 3.人民法院应当秉持公正; 4.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干预人民法院的办案过程; 5.公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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