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分配离婚后夫妻共同产权的房产 |
释义 | 一、怎样分配离婚后夫妻共同产权的房产 离婚后夫妻共同产权的房产分配方法是: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夫妻共同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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