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期间遭遇公司破产,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期间遭遇公司破产,应当如何处理 强制执行期间遭遇公司破产,应当如下处理: 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宣布破产应当中止执行,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公司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费谁出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费先由申请人出,最后由法院裁量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而且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书或者调解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律网提醒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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