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执行拘留措施,需要注意哪些具体内容 |
释义 | 一、如何执行拘留措施,需要注意哪些具体内容 1.执行拘留措施的方法:执行时,公安机关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并向被拘留人出示。法律网提醒您,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执行拘留措施,需要注意如下具体内容: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需经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 二、法院执行的拘留条件有什么 法院执行拘留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三、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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