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开符合法律要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
释义 | 一、如何补开符合法律要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下补开符合法律要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1.到交警队申请事故案卷调档; 2.复印事故案卷; 3.加盖交警队章即可。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三、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定要拒收吗 法律网提醒您,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拒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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