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离开但未缴纳物业费,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租客离开但未缴纳物业费,如何处理 租客离开但未缴纳物业费应由房东及时补交。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二、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讯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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