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具体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具体规定 1.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婚内债务的,由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偿还; 2.对于共同财产不能够清偿的部分或者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则应由双方共同协议具体的债务清偿的份额; 3.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属于夫妻个人的债务有哪些 以下部分属于夫妻个人的债务: 1.夫妻双方依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 三、夫妻债务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夫妻债务举证责任: 1.一般是由举债为共同债务的一方来承担证明责任。 2.对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需要债权人来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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