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伤残鉴定时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伤残鉴定时效期从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开始。当事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 三、伤残鉴定多少钱 伤残鉴定多少钱法律无明确规定,具体按照以下规定为准: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4.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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