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常规企业并购的法律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一、进行常规企业并购的法律步骤有哪些 进行常规企业并购的法律步骤有: 1.公司做出并购决议; 2.由并购各方签订并购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办理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并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并购存在的风险有: 1.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法律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并在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2.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合法程序、一致行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企业并购可能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产权不明、主体不合格引起的纠纷;行政干预纠纷;利用并购进行欺诈纠纷;员工安置纠纷等。 三、企业并购后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企业收购后有无连带责任,收购有多种形式。如果是公司入股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话,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将合伙企业注销后并入新公司的话,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的清算财产应当依次用于清偿债务、处理公司财产和进行股权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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