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无效的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确认无效的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 三、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如下: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不真实;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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