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的时间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拘留的时间如何界定 拘留的时间如下界定: 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会通知家属吗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拘留会通知家属。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 三、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因为案底针对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人。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中,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当地治安部门都会有所记录。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为人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还会有留有记录。同时,还要注意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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