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抗诉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民事抗诉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民事抗诉是一种诉讼行为,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抗诉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事诉讼抗诉的程序是什么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等。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应当进行调查。 三、民事诉讼抗诉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