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
释义 |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到六十天。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只要夫妻一方不撤回离婚申请的,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以后六十日以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民政局会调解吗 离婚民政局一般不会调解,只有诉讼离婚的才会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