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还要侦查多久 |
释义 |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还要侦查多久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还要侦查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羁押期满后还不能终结的,公安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还不能结案的,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二、检察院不批捕应该如何处理 检察院不批捕检察院不批捕应该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不批捕的异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在几日内执行呢 法律网提醒,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应当立即执行。公安机关需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以及告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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